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日喀则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围绕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制定印发了《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服务和保障全市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担任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对局党委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事项进行法律咨询和把关。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议事制度,对重大决策、人事安排、资金拨付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三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诸多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三)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交运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了《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今年以来,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九进活动”,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期,集中组织法治宣传活动,通过LED滚动播放、城市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滚动播放,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形成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确保交通运输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年投入1.8万元元制作动漫宣传短视频4个,协调市直机关、客运场站、大型商场LED屏进行滚动播放。发布抖音宣传信息12条,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17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受教育群体2000余人次;先后开展了76次“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实现全市道路交通运营企业法制宣传全覆盖。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广全程说理式包容执法新模式,提高执法为民意识,改进优化执法方式,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非法营运案件18起、各类违规营运车辆204辆、违规网约车7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588辆,转载卸载货物3873吨。
(五)组织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部署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高站位推进、高标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收集报送问题线索4条,处理投诉举报3条,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65期,报送执法工作汇报18期,撰写工作动态10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1次,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7场次,累计受教人数480人次。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推进顺利,整体情况良好,但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不够强,效果一般化,打造的亮点还不够。
(三)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法队伍业务能力偏低,法律素养欠缺,同时人员不足;执法信息化建设滞后,已严重跟不上新时代交通运输发展需求;部门之间联动协作不够,配合不够,效率不够明显。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坚持将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为主题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树牢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观念。二是立足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加强干部法治素养培养。按照《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日喀则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能力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交通运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会议重要内容,在年初的局党委会议上及时总结上一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一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安排,制定印发了《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二是持续推进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信用交通宣传月”、“路政宣传月”等重要时期的法制宣传活动,确保交通运输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三是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要求,自2023年3月起在全市集中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和坚决整治运输执法领域顽瘴痼疾,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部门。
(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学法守法用法摆在自身建设重要位置,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协调机制会”等议事制度,对重大决策、人事安排、资金拨付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局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总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注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求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决策过程更加科学民主,权力行使更加透明,执法程序更加规范。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着重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要求,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创新法治培训方式。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学习活动,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转变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执法手段,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信用和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新并公开权责清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在政府网站公示,继续实施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生。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行业重点普法任务,按照普法日历安排,开展“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交通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推动交通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优化普法、宣法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自媒体”等新兴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采取线下与线上、集中与分散、传统与新颖相结合,真正将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