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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队)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门面房租赁纠纷诉讼项目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代理起诉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队)门面房租户欠缴租金、清退房屋纠纷项目

2.采购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比选条件

为依法维护本单位合法权利,根据《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直单位商品房(含门面房)管理的通知》,日喀则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日审报〔2023〕19号)等要求,拟选择资质齐全、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的律师事务所作为诉讼代理机构。

三、比选内容及服务要求

1.比选内容: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队)门面房租户欠缴租金、清退房屋纠纷。

2.比选方式:由日喀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安排比选。

3.资金来源:从《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剂使用交通领域诉讼费的批复》中列支。

4.服务内容:中选律师事务所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案件法律分析、证据梳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起草起诉状、代理出庭、申请强制执行等全部诉讼相关法律事务。

5.服务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诉讼程序终结为止。

6.限价标准:本项目采取费用包干制,比选限价为人民币9万元以内。

四、 比选人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相关类似业绩;

3.指派至少一名持有有效律师证、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的律师作为本项目主办律师;

4.律师事务所及其指定的律师在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及行业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五、比选报名

比选申请人于2026年1月12日至1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前往日喀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

六、中标方式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标方式,中标后与日喀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签订合同,报名时需递交报价函,报价函必须单独密封并加盖鲜章。

2.报价函格式及要求

(1)报价函、比选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2)封套上应注明“报价函”及项目比选编号、项目名称、比选单位名称;

(3)报价函需法人或正式授权的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此次报价为含税报价,需在报价函中注明税率、是否含税;

(5)报价函里需列出计费依据及相关系数。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日喀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桑珠孜区珠峰中路12号执法队院内

联 系 人:扎先生

联系电话:13989978878


附件:比选报名材料封面.docx